杭州刑事律师郑君办理特大“网络主播”诈骗案,涉案人员106名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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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郑君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担任本案张某某的辩护人,本案涉案人员众多,多达106人。辩护人代理的犯罪嫌疑人系公司的经理,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无法办理取保候审,但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虽为经理,但并非本案的主犯,其主要工作还是听从领导指示,在共同犯罪中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作案手段:此类公司从业人员以网络主播、游戏玩家的身份添加他人为好友并与其网络交往,主播或游戏角色根据需要提供实时照片、与对方打电话、视频,以“交朋友”、“谈恋爱”甚至“结婚”为名,获取对方信任骗取对方更多打赏。以需要完成解约才能去外地与对方见面为由,引诱受害人在直播或游戏平台上大额消费或充值,以此手段诈骗他人财物。

附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