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郑君办理涉案人员51名的特大“网络投资”诈骗案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19-11-14
分享到: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为特大网络投资诈骗案的主犯龚某某辩护,本案经律师辩护后龚某某从检察院认定的第二被告变为法院判决第四被告,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本案涉案金额数千万元,获利上千万元,龚某某获利百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最低刑十年。第一被告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作案手段:此类公司利用证券期货投资人急于盈利心理,招聘人员组建网络公司,以“炒外汇”、“炒期货”、“现货交易”等名义,诱骗投资人在其非法搭建的投资平台入金,安排所谓“指导老师”指令投资人高杠杆、高频率买卖操作,产生高额手续费。或在后台暗自与投资人对冲,造成投资人亏损,以此诈骗受害人投资资金。

后记:此类案子我们团队在办的有多起,有成功将公安认定的诈骗案经辩护律师辩护后认定为非法经营案,全案被告人获得了轻判。也有主犯认定为诈骗罪,但下面的业务员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