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滴滴快车名义诈骗多人获轻判案例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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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马某等人以招聘滴滴司机为名义,从租赁公司短期租车,并以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向滴滴司机收取钱财,后以各种方式收回车辆或被租赁公司收回车辆,造成滴滴司机钱财被骗的违法事实。

本案张某由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辩护,四起诈骗,金额4万元元,判刑一年;马某另案处理,由安徽法院判决,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后续:本案经下城法院判决,且张某刑罚执行完毕后被杭州下城区文辉派出所发现张某与马某有漏罪,于2019年马某和张某再次被下城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续案件中张某还是委托辩护人予以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