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枪支,被判处非法持有枪支罪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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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2016年起,被告人陈某某先后获得类枪物12支,并收藏于位于本市上城区的家中。2018年4月23日,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在上述住处依法查获类枪物12支。经鉴定,其中6支属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某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本院酌情予以从宽处罚。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予以支持。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一审裁判结果
一、 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二、扣押在案的气枪六支及配件、PP弹等物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