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妇女致轻微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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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2019年7月24日凌晨,被告人徐某途经杭州市余杭区中国建设银行门口时,以打巴掌、掐脖子等方式强行亲吻被害人冉某的嘴巴,并强行抚摸被害人冉某的胸部、腹部、大腿等部位。经鉴定,被害人冉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口腔下唇粘膜破损,左上臂挫伤,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本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但辩护人所提被告人徐某主观恶性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的辩护意见,与被告人徐某所犯罪行及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其余辩护意见,酌情予以采纳。
一审裁判结果
被告人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