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缓刑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76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宣告缓刑的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和监狱,人在社会上继续参加工作和生活。

办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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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75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适用缓刑的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可以撤销缓刑。《刑法》第77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4、缓刑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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