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他人诈骗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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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1.2017年年底,李某1在上海市黄浦区住处上网时通过世纪佳缘网结识一名男子(身份不明),之后双方一直以微信方式交流。后该男子介绍给李某1一个可以“投注”赚钱的博彩网站,称其认识该网站内部人员并让李某1亲自操作自己在该网站的账户进行“投注”并将赚到的钱某现,从而骗取李某1的信任,后李某1于2018年1月28日向该网站提供的户名为王某的工商银行账户转账5000元,当天提现了5524元;于2018年1月29日向王某账户转账100000元,当天提现了110871元;于2018年1月30日向王某账户转账145000元,后发现网站无法提现,后该男子又以交保证金、非法操作等为由于2018年1月31日再次骗取被害人李某1转账45692元。
2.2018年1月16日17时许,张某1在本区华盛达广场千岛湖蓝色天使实业有限公司上网时,通过杭州珍爱网,结识一个自称是“刘某”的男子(网名“时间的流逝”,身份不明),之后双方一直以微信及语音聊天的方式交流。同年1月24日,该男子以快速盈利投资为诱惑向张某1提出借款,后张某1在公司通过手机网银转账50000元到该男子提供的户名为张某3勇的建设银行银行账户,当晚该男子将50000元本金以及5000元盈利转还张某1。以此骗取张某1信任后,该男子从同年1月25日至同年1月30日以买房、结婚、投资、被调查需验证资金为由,陆续骗取张某1钱款共计1255300.33元;
3.2018年1月中旬左右,徐某1在上海市徐汇区住处上网时通过世纪佳缘网结识一名自称是“李某3”的男子(网名“像风一样”,身份不明),双方通过微信交流并确定恋爱关系。后该男子介绍给徐某1一个可以“投注”赚钱的博彩网站,并以自己是该网站维护人员不能进行“投注”为由让徐某1亲自操作其在该网站的账户进行“投注”并将赚到的钱某现,从而骗取徐某1的信任。后徐某1于2018年1月28日向该网站提供的户名为王某的工商银行银行账户转账10元,后又向该王某账户转账113840元,当天提现126227元;于2018年1月29日向该王某账户转账182426元;于2018年1月30日向该王某账户转账30000元,但该两笔钱款在徐某1申请提现后均未到账。
4.2018年1月20日,张某2在浙江省义乌市住处上网时通过世纪佳缘网结识一名男子(网名“地中海”,身份不明),双方通过微信进行交流。后该男子介绍给张某2一个可以“投注”赚钱的博彩网站,并以自己是该网站工作人员可以调高中奖机会为由,骗取张某2的信任,张某2于2018年1月26日向该网站提供的户名为王某的工商银行银行账户转账10000元,当天提现了11048元,随后张某2转账给该银行账户23元:于2018年1月27日向该王某账户转账20960元,当天提现了23200元;于2018年1月28日向该王某账户转账40030元,当天提现了44417元;于2018年1月29日向该王某账户转账44410元,当天提现了49200元;于2018年1月30日向该王某账户转账50002元,后该笔钱款不能提现。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姚某某在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已代为退出赃款85585.83元,可以酌情从宽处罚。辩护人据此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一审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姚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暂存于本院的被告人姚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5585.83元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被害人张某1、李某1、徐某1、张某2。